一是强化备案信息共享管理
通过省局医疗器械信息采集系统自动采集新备案第三方平台信息并提示相关检查分局监管人员。相关检查分局要及时将第三方平台备案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职责开展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落实第三方平台备案企业管理责任
相关检查分局要督促第三方平台备案企业全面落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安全监测、质量安全隐患信息发布、网络销售违法行为制止、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等相关管理责任。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强化对医疗器械第三方平台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监督检查。对新开办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3个月内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对监管检查中发现涉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处理。
四是强化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处置
相关检查分局要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做好对网上巡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以及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推送的涉嫌违法违规信息的调查处置和反馈上报工作。
来源: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