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自今年4月起,全面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取得实效。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1010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其中零售连锁总部12家,药店712家,医疗机构286家,责令整改46家,立案查处45件,罚没款合计21.46万元。
一是统筹安排,科学组织。科学调配监管人员,采取自查、日常监管检查、飞行检查、跨地区交叉检查等综合监督检查方式,确保检查效果和质量。及时传达专项行动的精神和要求,督促各监管对象进行自查自纠;结合日常监管,对全市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组织市、县形成4个检查组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交叉飞行检查。
二是围绕重点,注重实效。对重点检查单位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分别按照实施方案的重点检查内容制定《现场检查表》,如对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进行购销渠道、储运条件、“五统一”等合规性检查;对零售药店进行购销渠道、执业药师配备、处方药销售、药品储存销售等情况检查,尤其突出重点抽查人血白蛋白等五大类品种。
三是突出防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省局、市防指疫情防控要求,在全市零售药店实行“一退两抗”药品销售“1+3”承诺制,督促零售药店通过安康码实名登记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并向市数字疫控平台推送信息,压实企业主体意识和责任。截至目前,我市共上传“一退两抗”药品信息122.6万条。今年疫情期间,已约谈、责令停业整顿零售药店23家,目前全部完成整改恢复营业。
四是部门联动,合力严惩。加强稽查与监管、投诉举报、抽检检测相衔接,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械行为的高压态势。自4月份药品流通专项检查以来,共查处药品违法案件45件,其中药品零售企业15件,药品使用单位30件,罚没款合计21.46万元。
来源: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