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利用互联网销售药品行为,根据绍兴市局《关于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越城区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省自身,强自纠。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进行备案登记工作,要求企业填写《网络销售药品备案表》和自查报告,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要求,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自查、深入进行整改,相关企业100%完成备案和自查工作。
二是重检查,促规范。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开展集中检查,对2家申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及2家交易服务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的网站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相关网站从事服务、交易较为规范,未发现违法违规发布特殊管理药品信息与药品广告;未发现在线销售处方药与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未发现网站有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与经营范围的现象。
三网上查,防风险。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美团等开展巡查,对12家开展“网订店送”药店进行督查,确保网络药品销售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对辖区内1家拟新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约谈,同时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服务活动,并作了事先规范和法律法规普及。
来源: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