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平湖市局扎实推进《办法》贯彻落实,及时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工作,多举措强化网络销售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网络市场健康发展,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排摸,建档归类。全面排摸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底数,督促各企业完成网络销售报告工作。根据自建网站、入驻第三方平台的不同类型,建立健全企业档案。全市195家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对82家有在“美团”“饿了么”“京东”等平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进行全覆盖线上巡查,共发现15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其销售主页面或首页面存在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以及未展示依法配备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信息等问题,被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召开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培训会,为企业逐条解读《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掌握法律的各项规定要求,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对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平湖地区负责人,督促平台落实相应管理责任。开展回头看检查,对82家药品零售企业开设的平台网店开展又一轮的复查,均未发现问题,第一轮排查发现问题被责令整改的15家药品零售企业均已落实问题整改。
三是加强监管,长效管理。加强线下监管,深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门店,现场检查处方审核、销售记录、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配送管理等,确保网络销售的药品安全、有效、可追溯,共计检查49家次。同时通过“边执法边普法”的形式深入宣传《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各零售企业落实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具体要求,强化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确保“线上线下一致”。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