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把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提升药品监管效能的有效抓手,结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和山东省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制度的持续推进,有力推动全市药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为全市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一是发挥平台作用,监测违法线索。聊城市局多次召开全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推进会,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建立药品智慧化网络监管系统,实施有效监管与提前防控。结合药品网络销售发展趋势,联合网监、广告、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科室和综合执法支队,逐步建立了聊城市药品智慧化网络监管系统,实现了有效监管与提前防控相结合。经过一年的持续监测,共采集到聊城市药品相关数据7936条,涉嫌违法线索34条,其中个人店铺线索6条、企业店铺线索28条。通过人工筛查后,发现涉嫌药品疑似违法线索4条,均移交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完毕。
二是抓好报告信息,摸清监管底数。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制度,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深入摸排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督促其报告入驻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IP地址、域名、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截至目前,全市近800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均已完成报告。通过推进药品网络销售报告制度,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底数得到进一步完善,相关企业的药品网络销售活动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重点进一步清晰。
三是线下实地检查,排查风险隐患。针对监测平台线索反应的突出问题,结合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制度的线下核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的通知》,指导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对在系统报告的企业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药学服务配备情况,处方审核情况和第三方平台入驻信息真实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察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药品网络销售单位700余家。
来源: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