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2020年药品流通环节重点工作督导方案》,组织开展对全市药品流通领域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按照《方案》要求,该局督导组自9月份开始,先后到12个县(市)、区,对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含公立和民营)药品管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共督查药品零售企业36户、医疗机构23家。重点检查了中药饮片、第二类精神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的管理情况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情况。
总体检查情况:医疗机构特殊药品能够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出入库记录能够保证药品的追溯性,药品储存温度条件基本符合相关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购、销、存”管理基本能够做到“来的清、去的明,存的好”。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向属地监管人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属地局及时跟进企业整改,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 :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